點擊查看文件: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調整由縣(市)實施的決定
近日,《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調整由縣(市)實施的決定》(以下簡稱《決定》)正式公布。根據《決定》,本次調整由縣(市)實施的省級行政職權共7項。一圖帶您讀懂: